师 德 体 会

威海市塔山小学
林建华

    为了强化师德教育,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每一位教师都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就谈一谈这段时间以来我的认识和感受。

    《中小学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履行以下义务:A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B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育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C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科学文化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D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E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佥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小学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基于这样一个最终目的,在学校教学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过程中,如何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让学生学会做一个真正的人,已经成为教育界刻不容缓的重任。学生在学校除了接受文化素质教育外,还必须接受其他方面的素质教育。这就要求根据小学生生理和其他方面的发展特点,以开展集体活动为手段进行教育活动,在集体中培养学生的上进心、自信心。积极向上是学生的主流,当然也有因为种种原因失去上进心、自信心甚至自暴自弃的。在集体中应让好同学找到自己的不足而不断努力,让表现较差的学生能有自知之明,树立向上的自信心,这也是学会做人的重要内容之一。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如何做到真正减负?怎么样做才能减到点子上?每一位教师都在思考探索。一直以来,在教育教学中我们恪守着这样的原则:学生学习必须立足于课本,课堂上要听教师讲,下课一定要做大量巩固、复习一类的作业。这种教学思想是造成学生负担过重的根本原因之一。为了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