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用仪器 1.加热仪器和可加热仪器 仪器 主要用途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酒精灯 作热源 点燃酒精灯时,不能用一个酒精灯点燃另一个酒精灯,酒精不能超过容积的2/3,不能少于1/4,加热用外焰,熄灭用灯帽盖灭,不能用嘴吹。 试管 少量物质的反应容器、收集气体等 液体不能超过其容积的1/3,加热固体时试管口应略朝下。可以直接用来加热,加热前要先预热。 蒸发皿 用于少量溶液的蒸发、浓缩和结晶 ①、可耐高温,能直接用火加热; ②、热的蒸发皿应避免骤冷及被溅上水,以防炸裂; ③、用完之后立即清洗干净; ④、蒸发皿中的液体不能超过其容积的2/3,注意及时搅拌。 圆底烧瓶 用作加热或不加热条件下较多液体参加的反应容器 液体应为容积的1/3-2/3。加热时底部要垫石棉网。 平底烧瓶 用作加热或不加热条件下较多液体参加的反应容器 加热时底部要垫石棉网。 |